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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必安航

来源:航标 时间:202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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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必安航

海雾作为影响船舶航行的主要天气要素之一,给海上航行安全带来的最大影响是能见度下降,造成船舶了望、陆标定位困难等,从而引发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等海上交通事故。雾天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以碰撞为最多,并且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或与人为因素有关,那么今天我们就说一说“雾航”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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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航的风险

1、雾航时,能见度不良,视线受到限制,从而无法在足够的距离上发现周围的船舶和碍航物,难以迅速判断他船动态以及他船所采取的避让行动,只能依赖导航雷达进行雷达观测和雷达标绘,船舶避让不够直观。

2、由于能见度降低,不能及时发现附近的物标及航标等,给船舶定位和导航带来很大困难。

3、航行在通航密度大的航道时,周围船舶数量较多,同向和对向航行的船舶间距受限,加之渔船、工程船舶等穿越航道,复杂的会遇局面增加了避让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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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航的建议

1、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司雾航记录,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雾航采取的各项措施。

3、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4、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5、注意守听VHF和加强了望按规定施放雾号,通知机舱备车,不论白天、夜间必须开启航行灯,同时应毫不迟疑地报告船长。

6、能见度严重不良时,船长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坚持在驾驶台值守。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改为手操舵控制船舶,并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了望,勤测船位。

7、必要时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保持守听VHF16频道或其他指定的VHF频道。必要时在VHF16频道发布本船雾航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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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航的航法

1、船舶必须严格执行《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九条“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各款要求。

2、雾航中两船相遇,若判断有碰撞危险,不论态势如何,均负有避让责任,应按规则规定及早地、大幅度地采取避免碰撞行动。

3、雾航中,若遇有碰撞危险,必要时船舶尽可能及早使用VHF无线电话,结合AIS的接收的信息进行沟通联系,协调避让的行动。

4、无论如何,在雾中进行避让操纵过程中,应特别警惕来船的任何可能违反或背离规则的行动,随时做好应急操纵的准备,以避免发生避碰。

5、充分利用AIS、雷达、VHF等助航仪器,获取他船的信息跟踪其动态,视情发布本船雾航警报,以提醒过往船舶注意。

6、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文字:耿现晨王学尧

原标题:《“雾”必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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