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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航标处送法进基层普法进用户大众日报

来源:航标 时间:2024/10/10
郑华国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sfxb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上交通安全法》”)于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做好新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青岛航标处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工作部署和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以“七个一”系列活动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职工群众全员学、结合主题多样学的良好氛围,多措并举,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宣传学习落地落实。9月1日《海上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正值黄渤海海域结束伏季休渔期,青岛航标处加强定向宣贯,积极开展“送法进基层、普法进用户”工作,组织各基层单位深入辖区青岛积米崖渔港、日照黄海中心渔港等渔港码头、作业船舶等向渔民、船员开展送法、讲法、普法活动,重点对海上交通条件和航行保障、航标保护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宣传解读,详细讲解海上交通安全法律基础知识、常见海上违法行为及在海上搜救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提升了广大航海用户加强航行作业安全和航标保护意识。同时,通过走访调研向山东港口青岛港、山东港口日照港等港航企业发放单行本,深入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法》宣贯工作,目前青岛航标处累计走进港口、企业、船舶等20余处。《海上交通安全法》作为海运领域最基础的法律,首次在法律系统中建立了航海保障制度,对于改善海上交通条件、优化海上通航环境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青岛航标处将持续把《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领导下,把法规宣贯和加强交通强国建设、实现“一流航海保障”和“一流航标”紧密结合,围绕海事高质量发展目标,盘点短板弱项,优化航海保障服务,助推航海保障新发展、新作为。(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薄克国通讯员孙俊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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