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轮
“海巡”轮建造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会议现场
部海事局二级巡视员王泽龙视察“海巡”轮
年11月11日,天津海事局组织建造的海事系统新一代中型航标船首制船“海巡”轮圆满通过部海事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来自中国海警局、上海海事局等单位的特邀专家和交通运输规划研究院、天津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大连航标处以及船舶设计、建造、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了竣工验收和后评价会议。
“海巡”轮内部
“海巡”轮由天津海事局组织建造,总长61.19米、型宽12米、型深4.7米、设计吃水3.35米,海事系统首次采用全回转舵桨、电力推进方式,配置首侧推、定力定位(DP1)系统,满足船体结构B3级冰区加强要求,满足远海航区航行、沿海航区作业稳性要求,满足对直径2.4米、3.0米灯浮标作业要求,并兼顾拖带大型灯浮标、灯船以及应急测量、应急溢油回收等功能。
该船在建造过程中经多次优化调整,后评价专家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该船经优化后可作为海事系统吨级中型航标船的标准船型推广建造。该船建设过程中,天津海事局在部海事局的指导下、在北海航保中心和大连航标处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下,组织全体参建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大国工匠”精神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成功解决首制船建造过程中的难题,敢于尝试新方案、新工艺、新材料,有效提高项目品质。同时,统筹抓项目,科学抓进度,精细抓质量,严厉抓安全,以严谨、高效的组织管理,实现工程安全、质量、投资、进度“四可控”,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
“海巡”轮进行作业
“海巡”轮作为新一代中型航标船首制船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对于海事系统装备力量和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海事系统新一代中型航标船正式定型,不仅为后续中标船的建造提供标准船型,也为海事系统船艇装备增添生力军,该船优异的操纵性能、良好的适航性和可靠性、可媲美大型航标船的航标作业能力等,均标志着海事系统装备力量和水平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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