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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航道事务中心与汕头航标处签订业务工作

来源:航标 时间:2022/8/3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筑纲领》,建立音信互通、资本同享、调解进展的处事新格局,联合为汕头经济建筑进展做出踊跃进贡,1月13日上昼,粤东中央和汕头航标处本着“互利双赢、科学求实、上风互补”的调解轨则,在汕头航标处会议室签定交易处事调解协定,明了调解体例和保险机制,更好地推进部门之间互相协助,联合做好榕江出海航道维持,推进粤东航运经济调解进展,完结高原料进展的处事目的。

粤东中央党组文牍余继信、总工程师李鸿春和汕头航标处党委文牍胡敬乃、处长孙涌新、副处长张创伟到场了署名典礼。

(粤东中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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